第三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


本會為辦理「第三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」,請貴會詳填表單資料,敬請務必於112年2月15日前掛號郵寄傳真方式(為避免資料遺漏,請於傳真後來電確認)寄回本會,以利本會彙整資料。

表單資料於附件,請自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