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 - 福利服務


福利服務

一、建議改善勞、健保業務:
(一) 參加有關勞、健保業務各項會議。
(二) 調查蒐集會員工會對勞、健保業務應興革意見,透過各種管道,隨時建議政府及勞、健保局改善。
(三) 協助輔導各會員工會解說及申請各項給付所發生之爭議。
(四) 配合有關單位辦理勞、健保業務研討會。
 
二、推行勞工安全衛生
(一) 確實協助會員工會加強所屬事業單位建構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,以保障勞工工作安全,以預防職業災害之發生。
(二) 配合辦理相關單位舉辦之勞工安全衛生、職業災害相關業務講習及訓練。
(三) 經費來源編入年度計劃或專案向主管機關爭取補助。
 
三、加強辦理福利事業:
(一) 視需要召開福利委員會議,研議策劃及舉辦勞工福利相關活動。
(二) 輔導會員工會在所屬工廠推展職工福利業務。
(三) 辦理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。
(四) 協助宣導勞工住宅建購貸款、修繕住宅貸款、紓困貸款及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業務。
(五) 辦理及推展其他有關福利服務相關業務。
(六) 加強宣導國民年金、勞保年金及勞工退休金條例。

四、保障勞工合法權益:
(一) 輔導會員工會依法保障勞工權益,積極研議勞動法令及勞、健保保險條例及相關修訂工作,適時提出改進建議。
(二) 適時將有關法律課程排入勞工教育,促進勞資關係之和諧。
(三) 勞資間發生糾紛時,配合會員工會妥予調處。
(四) 適時添購勞工權益相關書籍及案例範本。

五、輔導召開勞資會議及簽訂團體協約:
(一) 推動各產業工會舉行勞資會議。
(二) 加強宣導並配合輔導各業工會與資方團體簽訂團體協約。

六、加強婦女勞工幹部工作:
(一) 召開婦女工作委員會議,研討婦女相關自身權益,鼓勵女性自我成長
(二) 視需要舉行婦女聯誼及辦理各項交流活動,提升女性新知。
(三) 協助宣導婦女勞工服務及解決相關問題。

七、強化第二專長訓練:
(一) 配合宣導及開辦各項會員職業訓練及第二專長教育訓練課程。
(二) 協助會員工會辦理各項幹部、會員教育訓練,以增進其知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