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 - 組織訓練


組織訓練

一、召開各項會議:
(一) 每二個月召開理、監事會議乙次。
(二) 視需要隨時召開常務理、監事會議。
(三)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。
 
二、召開會務工作會報革新會務工作推展:
(一) 為因應會務工作日趨繁重及工作革新之要求,視需要舉行會務工作會報乙次,力求檢討改進、創新。
(二) 本會全體會務工作人員均需準時參加
 
三、召開會員工會(產職業工會)擴大工作會報:
(一) 為貫通會員工會間之工作觀念,研討工作共同方式與步驟,革新會務工作理念及措施,視需要舉行產、職業工會重要幹部擴大會報乙次。
(二) 經費來源編入年度勞教計劃或專案向主管機關爭取補助。
 
四、協助輔導會員工會辦理會務:
為加強會員工會對政府推行政令、法令之認知與瞭解,強化工會組織及會務功能,爭取會員工會對本會向心力,凡會員工會召開法定會議或舉辦活動時,由本會派員或就近請責任區理、監事代表本會參加輔導:
(一) 會員工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。
(二) 會員工會召開理、監事會議。
(三) 會員工會辦理相關活動。
 
五、發展與健全組織:
(一) 會同主管機關及有關單位輔導策動具500人以上工廠籌組工會。
(二) 加強輔導會員工會發展會務以健全工會組織及強化工會正常運作。
(三) 各會員工會各種會議紀錄均詳細核閱
 
六、儲備工會幹部:
(一) 從各種講習中發掘優秀勞工幹部,推薦競選上級工會理、監事及會員代表。
(二) 爭取年度工會會員勞工教育研習會多梯次辦理,並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座談及實例講解。
(三) 配合參加主管機關、上級工會舉辦勞工教育訓練或研習。
 
七、推行工會幹部教育:
(一) 視需要召開勞工教育委員會議,研議勞工教育方針及強化課程、師資內容。
(二) 協助輔導會員工會辦理勞工教育及相關活動。
(三) 選派及推薦優秀勞工工會幹部參加國內各種講習及訓練。
 
八、加強會籍管理:
(一) 隨時整理會員工會理、監事人事異動資料。
(二) 按季調查會員工會會員動態並印製會員動態表,呈送相關單位參考。
 
九、加強研究發展工作:
(一) 視需要召開研究發展委員會議,就勞工相關議題進行探討。
(二) 研討工會(本會)功能之加強及掌握未來發展之目標與方法。

十、加強國際勞工活動:
(一) 推動與有關國家(地區)勞工組織締盟及交流訪問。
(二) 選派優秀勞工幹部籌組訪問團,赴國外交流訪問,藉以強化工會組織功能。
(三) 參與國際組織及其他工運相關之活動,以利資訊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