丙 - 文教宣導


文教宣傳

一、舉辦工會幹部自強座談會及自強活動:
(一) 輔導各會員工會加強辦理及宣導。
(二) 辦理會員工會及本會理監事及會務人員自強活動。
 
二、發行本會會刊:
(一) 每年發行會刊1~2次,數量約2,000份,免費贈送給本會代表、理監事、各會員工會及相關單位參閱。
(二) 歡迎會員、學者、專家踴躍投稿。
(三) 印製日曆。
 
三、舉辦五一勞動節慶祝活動:
(一) 協助辦理五一勞動節各項慶祝大會活動。
(二) 選拔新北市及出席全國模範勞工。
(三) 輔導會員工會辦理五一勞動節各項慶祝活動。
(四) 配合有關單位辦理相關慶祝活動。
 
四、參加重要社團及慶祝活動:
(一) 配合參加各種慶典、紀念及相關社團活動。
(二) 各會員工會、社團及相關單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、各項紀念及慶典活動,致賀禮、賀函、賀電、摸彩品。
 
五、充實本會圖書與文宣資料:
(一) 訂閱報刊雜誌,蒐集相關勞工資訊。
(二) 適時添購圖書及重要勞工刊物,充實本會勞工法令相關資料。
 
六、加強與各傳播媒體聯繫:
(一) 重要活動或集會邀請採訪。
(二) 主動發佈重要活動訊息或宣傳資料。
(三) 編印本會簡介資料。
 
七、推行勞工教育:
(一) 視需要召開勞工教育委員會議,研討年度勞工教育計劃方針。
(二) 適時添購編撰勞工教育教材。
(三) 協助輔導會員工會舉辦勞工教育。
 
八、加強人事考核及安定會務人員生活:
(一) 加強會務工作人員之勤惰考核。
(二) 辦理會務工作人員平時考核、工作考核及年終考核,俾憑獎懲依據。
(三) 辦理會務工作人員參加勞、健保、意外險,並依規定調整勞、健保保費。
 
九、辦理會務工作人員離職(慰問金)資遣及退休事宜:
(一) 依照本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辦理離職(慰問金)資遣及退休。
(二)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,每月提撥會務人員其薪水6%到其個人退休金專戶,作為退休金之用。
 
十、婚、喪、喜、慶、應酬:
各會員工會及相關單位、勞工團體有關人員之婚、喪、喜、慶致送賀電、賀函、輓聯、喜幛 …… 等。